子曰:“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
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
事亲者,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。
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
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”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相邻推荐:三国演义 西游记 公主她在现代星光璀璨 当满级大佬掉马之后 红楼梦 道德经 聊斋志异 奇门遁甲统宗 抱朴子外篇 后汉演义 奇门遁甲秘笈大全 两晋演义 神仙传 残唐五代史演义传 正法华经 梅花易数 诗经 水浒传 资治通鉴 南华真经